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三百八十一条 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八十一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八十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