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三百二十六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五条 目录 第三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