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三百零八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七条 目录 第三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