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二百八十三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二条 目录 第二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