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二百四十五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四条 目录 第二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