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十五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