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8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8年) 第六十二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