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8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8年) 第三百八十八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七条 目录 第三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