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六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 第六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