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 第一百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