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百六十四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以营利为目的,制造、贩卖假药危害人民健康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一百六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