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十五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