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百零七条 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零七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六条 目录 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