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