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六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