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根据前款规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被引用 最高检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2018) 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15. 第一百八十一条 目录 第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