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第一节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第二章 目录 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