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第一百零四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三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