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二百八十二条 第五编 特别程序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第二百八十一条 目录 第二百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