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二百一十二条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第二百一十一条 目录 第二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