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1995年) 第三章 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查和监护 第二十一条 边防检查站对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有权进行监护: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1995年) (一) 第三章 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查和监护 第二十一条 边防检查站对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有权进行监护: (一) 离、抵口岸的火车、外国船舶和中国客船在出境检查后到出境前、入境后到入境检查前和检查期间; 第二十一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