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第二章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十四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