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2020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2020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举报,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