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2020年) 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 第三节 军品出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202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 第三节 军品出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军品出口经营者在出口军品前,应当向国家军品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军品出口许可证。 军品出口经营者出口军品时,应当向海关交验由国家军品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