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202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对出口经营者出口管制物项的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国家安全和利益;

国际义务和对外承诺;

出口类型;

管制物项敏感程度;

出口目的国家或者地区;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

出口经营者的相关信用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