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 第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等企业中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的职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适用本法。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