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五条 设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 成员大会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