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名称和编号;

发证机关及日期;

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承包土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