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证及其相关文件档案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