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