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 (四)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四) 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