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 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第三十二条 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禁止冒用前款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