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第十九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