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