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 第三章 农业生产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农业生产 第三十三条 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使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农业机械和农用柴油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价。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