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 第四章 待遇保障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待遇保障 第四十三条 国家保障军人、军人家属的户籍管理和相关权益。 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可以享受服现役所在地户籍人口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权益。 军人户籍管理和相关权益保障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