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 第四章 待遇保障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待遇保障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军人待遇保障制度,保证军人履行职责使命,保障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 对执行作战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待遇保障从优。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