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 第三章 荣誉维护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荣誉维护 第二十六条 军人经军队单位批准可以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授予的荣誉,以及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军队等授予的荣誉。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