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2012年) 第六章 军人保险基金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2012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军人保险基金 第三十四条 军人保险基金按照国家和军队的预算管理制度,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