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2001年)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2001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军用机场净空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军民合用机场以及由军队管理的保留旧机场、公路飞行跑道的净空保护工作,适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