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造、设置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使用效能的设备和电磁障碍物体,或者从事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活动的,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以及无线电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查封干扰设备或者强制拆除障碍物。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