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执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
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或者在陆地、水域军事禁区上空低空飞行的;
对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的;
进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活动的。
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或者在陆地、水域军事禁区上空低空飞行的;
对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的;
进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