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四章 轮机值班 第三节 停泊(系泊、锚泊)值班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六十二条 第四章 轮机值班 第三节 停泊(系泊、锚泊)值班 第六十二条 轮机值班船员应当经常巡回检查机电设备运转状况,确保所需的油、水、汽、气、电等供应。在机电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轮机长,在轮机日志上做好相应记录。 第三节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