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 第三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 第四十条 第三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海事管理机构办理海事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制订的统一格式的海事行政处罚文书。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