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随时准备应召参战,保卫祖国。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入役时应当依法进行服役宣誓。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