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陆军三年;海军、空军四年。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的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超期服现役。超期服现役的期限:陆军一年至二年;海军、空军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