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