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二十六条 公路养护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常保持公路完好、平整、畅通、整洁、美观,及时修复损坏部分,周期性地进行大中修,逐步改善技术状况,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和抗灾能力。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