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8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8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由交通部负责解释,交通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