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8年)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8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不得在大型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的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采挖沙石、修筑堤坝、倾倒垃圾、压缩或者扩宽河床、进行爆破作业。不得在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任意取土、采石、伐木。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